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这样的字据有没有法律效应?

这样的字据有没有法律效应? 老公是北京远郊人,因上学户口迁出,后毕业后迁回散居在民政一直没往回迁,结婚后发现散居太不方便,比如说生孩子办个准生证,独生子女证,更可气的是前两年申请个两限房,给我2周岁的儿子开个无收入证明那个费劲啊,来回推,民证局说必须找大队开,大队说户口没在这儿不能担责任,跑多少趟都没人管。。。。。。等无收入证明开完了两限房也取消了。后来决定想办法把户口迁回,好不容易找人可以迁了,大队非让我们签一个字据,说户口可以迁进来,但不享受村里的任何待遇,只是户口在这儿办什么事(需要盖章一类的事情)大队管,当时为了尽早迁回户口就签了那字据,字据内容就是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一些话,只签个名没按手印,而且是我写的我签的我老公的名,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字据有没有法律效应?如果没有法律效应,我要求享受村里待遇,大队有没有权力强制把户口迁出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nren……(北京-顺义区)
提问时间:2014-07-02 10:04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