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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换实习单位,学校可以不给学分和学位么

学生换实习单位,学校可以不给学分和学位么 学校安排旅游管理系的学生进行教学实习,一开始说补贴最低1260,后来进了单位就800,在工作中发生了一些问题,学校不让学生换单位,说是学校和单位签了合约,学生不能随便离开,但是该学生实在了无法继续在该单位工作,请问如果该学生完成学校要求的教学实习,也提交了实习报告并有单位的评价盖章和教学合同,但是不是学校原先安排的单位,学校可以不给学分并且不给学位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ckie……(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4-07-01 23: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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