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财产继承的问题
关于财产继承的问题 约1980年前
外公与其原配拥有一套83m²的房子,并育有四个女儿,其中房产证名字是外公的名字。
约1985年
外公的原配死亡,死亡时,四个女儿已经嫁出去了,财产(房产)都由外公继承。
约1987年
外公再婚,并且该妻子带来一个13岁养女,之后过了几年,原居住的房子已经拆迁改建成新房子,房子大约有90m²,其中多出来的7m²由外公与现任妻子共同出资。
1990年-2014年
外公与现任妻子互相扶持,恩爱30年。尤其是外公身体肥胖,生活有很大不便,这方面,现任妻子不辞辛苦,照顾很周到,包括一日三餐与大小便、洗漱等,期间并没有任何怨言。在这一段时间里,五个女儿里,只有一个女儿长期做到赡养义务,即每个月都能给老人一些生活费。
2014年6月份
外公因脑水肿住进ICU重病房,期间,只有外婆拿出以前的积蓄来支付所有的医药费用,五个女儿并没有出钱。由于病情严重,最终外公不治身亡。死亡之后产生的安葬等各种费用合计有5.7万元,而其中4.45万元由老人家的积蓄里拿出,身边只留2000元,其余的由五个女儿支付。另外有其他组织部门给予老人家1.2万的抚恤金以及外公三个月的退休金6000元,共合计1.8万,而这些钱都被四个原配妻子的女儿拿走。
补充说明
外婆现在手头上有27年的结婚证明书,有外公名字的房产证,有一本只含外公与现任外婆名字的户口簿。另外外婆没有退休金,没有生活来源。
问题:请问现在90m²的房产如何分配,其中继承人包括现任妻子,四个原配的女儿与一个养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杰鑫cri……(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4-06-30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