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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现在的老公是2010年10月22日领取的结婚证

律师您好!我和现在的老公是2010年10月22日领取的结婚证 律师您好!我和现在的老公是2010年10月22日领取的结婚证,各有1个女儿,都不在身边,2014年我们两人的感情出现了危机,现在想离婚,有几个问题想和您咨询1下:1,结婚前男方的房子的户名是他前妻的,在他与他前妻离婚时,经法院判决房子归男方所有,但没有过户,我和他结婚后,才拖关系将房产过户到他的名下,这样的情况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如果我出示他用不良手段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会有什么后果呢?2.结婚后买的车,用的他的住房公积金买的,向别人借了1部分,现已还清债务,他的住房公积金是从2005年––2009年,共计是近7万元,我想知道如果离婚车辆算婚后共同财产吗?3.我老公的朋友和同事借了他几万元钱,都是在婚后的财产里借的,但至今未还,我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录音可以吗,算不算证据呢?如果离婚他朋友借的钱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4.结婚后他将他前妻的农村户口消了,他前妻的户口下有5亩土地,把我的户口上在了他们家,来保全土地,如果离婚土地我可以分吗?谢谢您!期盼您的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4-06-30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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