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产经济纠纷
房产经济纠纷 我的一个朋友被别人用高息诱惑,拿自己的房产做抵押帮他个人借贷(现在知道也是给的对方高息),然后把钱放在他那每月拿利息。现在那人跑了(而且据了解用同样的手段也骗了其他的房子)现在房子已经被债主过户走了。请问可以去报案以诈骗罪起诉吗?如果罪名成立了,房子能要回来吗?因为当时没有协议和欠条什么的,警方会立案吗?还是因为是自愿拿房子出去借钱的,明知道有风险,现在房子就要不回来?需要收集什么证据?谢谢 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Jx555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11-17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