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10年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总共216万,当时首付了67万,剩下的贷款一直是我在还,去年结婚
您好。首先应弄清你们夫妇之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包括工资(除双方有约定外),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进行过财产约定的,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
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房屋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其银行还贷应当属于个人债务,而房价的上涨基于这一基础也应当属于你个人所有。但是如果你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财产有所约定的话,那么你妻子可以分割的就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数额中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屋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