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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叔叔,你好,我是名高1学生,昨天大课间十5分钟休息时间,我便趁这会功夫与朋友1块充了会电
律师叔叔,你好,我是名高1学生,昨天大课间十5分钟休息时间,我便趁这会功夫与朋友1块充了会电 律师叔叔,你好,我是名高1学生,昨天大课间十5分钟休息时间,我便趁这会功夫与朋友1块充了会电,然后被年级主任发现了,把我的手机摔了,见1次没摔坏,竟然摔了3次,这手机是我辛辛苦苦打工赚取,请问,老师这样的行为算是违法行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4-06-27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