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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看守所

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看守所 因工作时和人吵架在工作地点用随身携带的小型水果刀扎伤人几处,受害人在医院整治时为了检查肠子又加大了伤口,这样会影响法医鉴定结果吗?有视频监控现场伤人事实,有周围人指证带了几天的刀在身上,现公安机关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当事人刑事拘留现羁押在看守所,现已下了拘留通知书,还让家属签了字,处理案件的警官说虽说是轻伤也要看伤者恢复情况和态度以后有新的判决会通知家属,现在这种情况法院会公诉吗?受害人有权起诉要求赔付医药费另外的一些赔偿吗?如果法院起诉立案时,当事人愿意赔付医药费,但没有钱赔付另外的赔偿,受害人跟公诉机关会以没钱赔偿在判决中加大量刑吗?会不会坐牢?如果判刑要坐牢还会让家属赔偿吗?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3aae3……(江苏)
提问时间:2014-06-26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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