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您好!我是在1家快餐店上班做短期工。本来说好是做3个月的,工资每月1800

您好!我是在1家快餐店上班做短期工。本来说好是做3个月的,工资每月1800 您好!我是在1家快餐店上班做短期工。本来说好是做3个月的,工资每月1800,做1个月之后因为个人原因辞职,老板把每月工资降到1500,以各种原因不让走,说按劳动法应该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信。还压了这个月的工资要等到下月发,我因为需要用钱提出预支1部分,被老板因为前两天刚制定的店规拒绝。
我1直都未与对方签订任何合同,上班前也没有说明这些规定,请问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4-06-25 13: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