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您好!我是在1家快餐店上班做短期工。本来说好是做3个月的,工资每月1800
您好!我是在1家快餐店上班做短期工。本来说好是做3个月的,工资每月1800 您好!我是在1家快餐店上班做短期工。本来说好是做3个月的,工资每月1800,做1个月之后因为个人原因辞职,老板把每月工资降到1500,以各种原因不让走,说按劳动法应该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信。还压了这个月的工资要等到下月发,我因为需要用钱提出预支1部分,被老板因为前两天刚制定的店规拒绝。
我1直都未与对方签订任何合同,上班前也没有说明这些规定,请问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4-06-25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