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
能定罪职务侵占吗,会判几年
能定罪职务侵占吗,会判几年 本人在保险公司上班,2002年一客户退保时协商将<子女婚嫁>保险转让我,前期保费我给客户,2003开始我自己交费,2008年11到期领取,因保单名字还是客户,顾使用客户证件和我的证件领取满期金额11000元。现客户家人称客户2008.5月死亡,不可能2008.11领取,顾报案,我因现在手里只有客户转让时的保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和2003年后交费的收据,还有当时在场我的一个朋友的证言。请问此事能以职务侵占立案吗,我手里的材料算证据吗,客户现在手里没有任何资料,我能赢得官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老婆婆(河南)
提问时间:2010-11-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