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林区与非林区如何界定
林区与非林区如何界定 我们现在在办理一起无证运输木材案,当事人从装料地把木材运输至我辖区木材检查站,行驶65公里,因没有木材运输证被我检查站扣押,后移交林业局立案调查,经调查确认为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之规定,没收其无证运输的木材。当事认为:林区是以县级为行政区域,因没有超过行政区域(即没有运出林区),不能判定为无证运输木材的事实。请问律师:森林法明确规定:从林区运出的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手续,林区与非林区该如何界定,该案如何判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u……(西藏-林芝)
提问时间:2014-06-23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