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急,请问这样是否构成诈骗?
急,请问这样是否构成诈骗? 某夫妻二人,在镇上开店十余年,期间口碑啥的还行,挺让人相信的。07年以来以其兄洗浴中心(在外地)需要投资款为由,先后向隔壁邻居借款说周转一定时间,给月利息2-3分,并开具借条(借条 今向×××手借人民币×××万元,利息×××分。时间农历××年××月××日 借款人:××× ×××)。进入2009年春节后,还以类似理由筹款数十万元,到农历二月初,举家丢弃店面(有货物还在营业)玩起了失踪,手机号码全部关、停机。在小学读书的小孩接走了,就连老家的双方父母都失踪了。请问向这种情况属于诈骗吗?报案时派出所以属经济借贷为由随便打发了我们。(目前知道的涉案金额达70万元左右)。另外,在其未逃跑前,隔壁邻居们相互之间都不知道自己和别人有那么多钱被“借”,还有就是事发后经过了解,其钱并没有投到其兄那里,而是被其赌博输光了(可能除了今年正月后“借”的钱还在其身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hrz8(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09-03-1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