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因感情不合要离婚,有两个孩子,一人带一个,男方还需支付跟随女方的孩子吗?

因感情不合要离婚,有两个孩子,一人带一个,男方还需支付跟随女方的孩子吗? 自从我生了二胎后,老公对我就跟以前不一样了,不关心我跟儿子,经常不回家,因我住娘家,他住公司,我们感情也变了,我经常等着他回家看我跟儿子,他却只有带给我失望,后来我开始工作了,变得对他回不回家也无所谓了,发现他钱包放着跟别的女人的合照,只是怀疑,后来我对他心寒了,爱上了别的男人,还同居过,他提出离婚,我们一人带一个孩子,但是儿子户口还没上,属于超生的,要罚一两万块才能上户口,他说要先签字离婚才上户口的钱的一半,可我不同意,他说要上法院起诉离婚,请问我要怎么做,离婚后他需要支付跟随我的孩子的抚养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珊娜(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4-06-21 15:0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