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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因感情不合要离婚,有两个孩子,一人带一个,男方还需支付跟随女方的孩子吗?

因感情不合要离婚,有两个孩子,一人带一个,男方还需支付跟随女方的孩子吗? 自从我生了二胎后,老公对我就跟以前不一样了,不关心我跟儿子,经常不回家,因我住娘家,他住公司,我们感情也变了,我经常等着他回家看我跟儿子,他却只有带给我失望,后来我开始工作了,变得对他回不回家也无所谓了,发现他钱包放着跟别的女人的合照,只是怀疑,后来我对他心寒了,爱上了别的男人,还同居过,他提出离婚,我们一人带一个孩子,但是儿子户口还没上,属于超生的,要罚一两万块才能上户口,他说要先签字离婚才上户口的钱的一半,可我不同意,他说要上法院起诉离婚,请问我要怎么做,离婚后他需要支付跟随我的孩子的抚养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珊娜(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4-06-2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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