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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租别人的土地,还有三十一年到期,征地时土地补偿费属于谁?

租别人的土地,还有三十一年到期,征地时土地补偿费属于谁? 你好,政府要征我家那边几十亩的耕地,我家那些地都是租村委会大队的,还有三十多年才到期,现在政府要征地,只给了我家青苗与地上物补偿费。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土地补偿费全由大队领取,请问这样合理么?土地补偿费我们没权利拿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阿小童木(广东-阳江)
提问时间:2014-06-19 20: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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