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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结婚前分手的财务纠纷

结婚前分手的财务纠纷 我与女朋友本来定于今年10月1号结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双方不和,与6月9号提出分手,女方要求归还之前恋爱中的为我购买东西的一系列费用等(已还),并答应归还后结束。但是女方的父母不答应,提出以下补偿:
 1.之前订婚及前后所给出钱物,违约方无权索还。
 2.为了帮你们化解矛盾,为什么将我们拒之门外?我们想不通,毕竟在你家装潢期间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装修全程跟踪,出谋划策,绞尽脑汁;特别是设计增加了休闲阳台及南卧面积近4平方,为其创造价值达4㎡*35000元/㎡=14万元,大家有目共睹。如不谈,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违约方理应考虑这笔辛苦费。
 3.由于你不诚信,耽误了女方两年的青春年华,并对今后恋爱带来负面影响,这笔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4.由于你的欺骗,使我们全家每天夜里睡不着,整天头昏脑胀,给我们带来精神影响是巨大的,并对今后的生活影响留下了隐患,这笔帐怎么算?
以上希望认真考虑,一周内解决,否则将造成不利影响。

我想了解这些费用我是否应该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龚baby(上海)
提问时间:2014-06-1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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