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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法律依据开出证明!

是否有法律依据开出证明! 一年前和老婆结婚了!那时候没有打算要小孩,就没有去办理准生证!现在和老婆商量好想要孩子了!结果准生证又办理不了了。因为一年前我们已搬离原来的户口所在地所居住的地方。人家街道处不给开出未生育证明,他说:你们都搬出去一年了,谁知道你们生过没有!但是我可以让我老婆去医院检查呀!像现在这个情况,我们是不是可以拿医院开出的我老婆未生育证明,到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请他们开出我未生育的证明呢? 像现在这个情况,不知道有没有法律可以遵循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Fs3647(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0-11-15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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