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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同学因1点琐事发生争执1同学随手拿起板凳将另1同学打伤去医院

两同学因1点琐事发生争执1同学随手拿起板凳将另1同学打伤去医院 两同学因1点琐事发生争执1同学随手拿起板凳将另1同学打伤去医院,嘴唇里外缝了好几针,几天都没吃饭,头有时还疼,请问这种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4-06-17 17:2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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