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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从事第二职业触及《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否可以向教育局或在职学校检举?

教师从事第二职业触及《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否可以向教育局或在职学校检举? 1.拖欠在职员工社保
2.员工辞职后不给于员工社保报停
3.辞退员工,不已书面形式辞退,而是找理由借口逼迫员工自行辞职
4.拖欠员工工资
5.购买社保未按工资基数购买
6.工作时间与签订劳动合同不符
7.工作内容习惯性作假数据,公司无财务,会计等公司应具备的部门或人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l3937……(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6-17 13:2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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