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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租房人拖欠房租,被房东强行关门停止营业,关门期间的房租费需支付吗?

租房人拖欠房租,被房东强行关门停止营业,关门期间的房租费需支付吗? 请问因资金周转不好,租房人拖欠房租,被房东强行关门停止营业三个月,产生了经济亏损怎么办?并且还需支付被强行关门停止营业期间的房租费吗?协商不成功,在他通知要强行关门时,承租人同意让房东每天来收取营业款,被拒绝。并且房东说因为租房人先违约,亏损租房人自己造成的,应担自己承担,是这样的吗?亏损自己承担,那在强行关门期间的房租费应当支付给房东吗?并且在强行被关门3个月后,房东通知同意租房人开门营业。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500……(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4-06-14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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