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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了1家房子,我这边是17号到期,告诉那家房东我们明天搬家

我找了1家房子,我这边是17号到期,告诉那家房东我们明天搬家 我找了1家房子,我这边是17号到期,告诉那家房东我们明天搬家,她突然昨晚告诉我我们定的那个房间有人住,让我们18号以后再搬。我已经通过网银给她转了600块的押金,现在她说不退给我了,我们没有任何收据合同。现在是她说话不算话,害我们没法搬进去,又不租我们了,而且还是2房东。我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把这押金给要回来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4-06-14 10: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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