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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的这种做法,我该怎么办

派出所的这种做法,我该怎么办 因在超市打开口香糖被保安发现,报了110,随后超市经理处理是买单就可以了。但派出所巡警到来不问原因,用手铐铐人拖走,到了派出所审讯,把没有的事情强加于我 ,逼迫我签字,拘留5日,如果不签字将无限期拘留。当时派出所问我是否通知家人,我说不告诉任何人,派出所也同意对我家人只字不提。自认倒霉,座了其实6天的班房。然而当我期满出来半月过去,派出所出尔反尔,发了一封以盗窃罪的信,而且收信人是我母亲,为什么不写我父亲名字呢?现在问题是我母亲对派出所的做法很不满,将要通过我们当地公安局调取我出事地派出所。关于我出事的具体原因及处理结果。派出所以完成当月指标的这种做法,是否侵犯我的公民隐私和名誉权?我能起诉他们吗?起诉要通过那些程序?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conf……(重庆)
提问时间:2010-11-13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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