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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可以达到伤残鉴定的标准吗

我的情况可以达到伤残鉴定的标准吗 我于2014年2月13号上班途中,被轿车撞到,当时全身软组织损伤,右踝关节内侧轻微骨折,给予石膏外固定,住院7天,眼结膜充血,在家休息俩月拆石膏,由于脚肿,疼痛,导致无法走路,现在已经休息四个月,但现在脚还是有点肿,发於,走路很在谈赔偿,我不知道可以达到伤残鉴定标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30502……(湖北)
提问时间:2014-06-1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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