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我一李姓朋友委托我从公司一贾姓同事出借得两万元,起初说用于工程保证金事宜。(公司为建筑公司,贾同事也经常接一些较小金额的保证金接待业务,收取利息)。借款日期是2013年4月1日,李姓朋友给我立了借条,上面约定月利息5分,每个月1000元利息,但没约定还款日期,这些都是按照贾同事的要求拟定的。今年4月份,李姓朋友因经济纠纷被拘,即将判刑,现贾姓同事逼债,我将承担什么责任?其中我没有丝毫获利,完全是白帮忙那种。还有如何解决好这起事件,是否可以找李姓朋友妻子或父母履行债务;李姓朋友入狱的话,法律是否有特殊规定债务偿还的延误;月息5分的高利息是否在法律接受范围内,被法律认可;李姓朋友给我写了借条,但我没给贾姓朋友写借条,如果贾姓同事要以我的名义给他写借条,是否合理?谢谢大家了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mwsff……(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6-13 09:36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