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对方惹事,受伤我方要负责任吗?
对方惹事,受伤我方要负责任吗? 我与爱人在家属院门口说话,这时一辆车开进来要进门,当时大门紧关着,司机一直按喇叭,当时已是深夜11点钟,因为这个点都是自己开门,我爱人就上前告诉他“自己开门吧”,车进来后,从车上下来一个人,到我爱人跟前说:“是你拦着不让开门?”然后就扇我爱人,我爱人就打了他一拳,那人第二次又打我爱人,我爱人又打他一拳,后来我报了警,那人就躺到地下,警察把他送到医院检查为鼻梁受伤,当时车上两人都喝了酒,请问我方要负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KF5600(河北)
提问时间:2010-11-13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