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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打伤了到单位滋事的人,需要负什么厂责任?

打伤了到单位滋事的人,需要负什么厂责任? 一天下午,上班时间,另外一个单位的职工郝某,喝酒后到我单位,先恐吓单位司机致单位司机离开,后被我单位职工劝回家。随后又来到我单位,我单位职工怕他闹事,关上门不让他进来,于是他爬门(铁栅栏门)要进来。队长刘某对其进行劝阻,郝某隔着门一拳打到队长刘某的眼眶。队长刘某开门与其厮打在一起,致郝某眼部受伤。郝某家人赶到,报警,案件正在处理。据民警说,郝某眼眼需要做手术,需要一万多元,据说可以鉴定为轻伤。问:如果郝某鉴定为轻伤:
1、队长刘某有无过错,是否可能被拘留?
2、队长刘某有无过错,是否可能需要负刑事责任?
3、队长刘某是否需要赔偿郝某医药费?
4、郝某是否要受到处罚,受到何种处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dh940……(天津-大港区)
提问时间:2014-06-12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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