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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买的金首饰属于赠与吗

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买的金首饰属于赠与吗 结婚没领证,以夫妻的名义同居了两个月,发现感情不和,女方想分手,男方不同意,要求女方把他办酒席和所用的一切费用都要回,包括金戒子和金项链。女方该返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君子兰(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4-06-11 23:2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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