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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01年11劳务派遣到国企工作,派遣单位是杭州雷博人力资源

律师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01年11劳务派遣到国企工作,派遣单位是杭州雷博人力资源 律师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01年11劳务派遣到国企工作,派遣单位是杭州雷博人力资源,至2008年元月1日用工单位把我派遣合同转到诚信人力资源,又工作到现在,现在国家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要把我转成外包用工,我的问题是如果不想继续签下去,怎么补偿?在前后十3年的工作中的加班加点,年休假,同工同酬等,能要求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6-1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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