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拆迁能否用2006年的政府文件赔偿标准呢??
这是不合理的
您好,
不合理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村民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你好,不合理的。
不合理,如果有新标准应当使用新标准
你好,不合法。
你好,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你好,不合法。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应该不合理。
你好,不合理,如果有新标准应当使用新标准。
这种情况不合理
你好,拆迁都是按照被拆迁时的标准给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2014年拆迁,那么应该按照2014年标准补偿,否则属于违法。你可以依法维权。
您好,时不合法的,应该是按照拆迁时的文件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