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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收了同一个人四次赃物,总金额2000左右,怎么处理?

不知情收了同一个人四次赃物,总金额2000左右,怎么处理? 一年之内,收了同一个人四次赃物,总价值2000元左右,在第四次之后的当天晚上,发现是偷来的,就再也没有收过他的任何东西了。并在第四次发现的同时,朋友也报公安局了,因为是朋友本人的东西,当时的价格是200左右。东西朋友没有要,还给我了,当时公安局也没有来人怎么处理。这东西我就自己处理了。这是三年前的事情,三年后的今天工安局找到我了,我也如实的承认了,接下来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霞霞1234……(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6-1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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