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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办,才能拿回我应得的赔偿?

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办,才能拿回我应得的赔偿? 我们2003年买的期房(商品房),延期交房半年。交房时让我们签一个变更合同,不签就不给钥匙。内容是楼牌号变更和开发商名字变更(开发商由天津顺驰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了天津顺驰北岸置地有限公司),签完以后三年没给办房产证,最近办下来以后,发现房子缩水超过了5%,找他们赔偿,胜诉,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说这个变更后的公司帐户里没钱,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办,才能拿回我应得的赔偿?商品房都已卖完2年多了,开发商变更房屋出卖人,是不是涉嫌诈骗还是别的?觉得有问题,但又说不出有什么问题。可以起诉开发商欺诈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水木柳(北京)
提问时间:2009-03-0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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