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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和前夫结婚十二年,因性格不和离婚,其间共同购买住房一套,离婚前已公证给男方,离婚时,一切财产都给了男方,还带走一个9岁的女儿抚养,因为女儿不愿跟父亲生活,不到三岁的儿子给他抚养,离婚后发现他还隐瞒了十几万元存款,并且他根本照顾不好儿子,每次去探视儿子,儿子都哭着要跟妈妈走,现在可否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财产重新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花仙(四川)
提问时间:2010-11-12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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