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续签合同这段话是否有问题
租房续签合同这段话是否有问题 你好,我想问下,这是一份房屋续约合同,之前的合同是和中介公司以及房东一起签的,已经到期了,现在重新签订的合同中的这段话有没有问题
2、支付方式:(□现金/□银行汇款),租金需预付,乙方以每六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即在三十天内支付下六个月的租金,依次类推。 根据13年5月18号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已交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乙方无任何拖欠费用,无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押金。乙方存在拖欠费用、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从押金里扣除相关费用,若押金多余赔偿费用的,剩余部分甲方应如数返还给乙方;若押金少于赔偿费用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赔偿费用。
这段话是否有歧义,是否会被理解为之前交的押金已经退还了。如果后期不续租了,是否会因此段话引起纠纷,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xi……(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4-06-09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