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农村宅基地补偿款
农村宅基地补偿款 我是一山东省莱州市辖区内的一个自然村的村民,在2007年我将我的民房卖给了一个不是我村的农业户口的人王某,当时未办理过户的手续。在2010年我村进行农村改造,村委会在未通知的家的情况下将房屋的拆建款58万元直接给了王某,我后来听说拆建款中含有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应只有本村的村民享受,所以我向村里要这部分土地补偿款。请问通过法律途径能要回来吗,我是同村里要还是向王某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Jc4995(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0-11-12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