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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后医药费纠纷

交通事故后医药费纠纷 我父亲与别人发生了交通事故,伤者当天住进我们这里市医院治疗,现在伤者已经出院,伤者伤情为右腿骨骨折,现在花了5万元医药费,我们拿到清单后找别人看了下发现好多费用都是治疗肺炎、胃病什么的,大多费用都与骨折无关。现在到法院起诉后,我们对医药费提出质疑,法院也进入医药费鉴定程序,但法院找到鉴定机构却还是市医院,等于说是人家自己鉴定自己是否有问题。这符合规定吗?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法院委托的市医院鉴定出来的结论我们不服的话是否可以申请别的机构重新鉴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半月谈884……(北京)
提问时间:2014-06-0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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