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环卫工人被机动车撞伤理赔
环卫工人被机动车撞伤理赔 一环卫女工,在正常执行工作中被一机动车撞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机动车全责,机动车正常参加车险,环卫工人是农民来沈阳市的临时工,单位正常给交保险,医药费花了7000多,误工两个多月,现在身体状况不好,头晕,腰痛,手不能握扫把,不同部位的软组织受损,不能干重量级如除雪等工作,环卫单位现在置之不理,坚持让她上班,关于被撞伤事故也不出头给解决,保险公司理赔只是医疗费和误工费的80%,车主又不想拿更多。请问:基于这种情况,爱害人如何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环卫单位是否有义务保护单位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环卫单位给交了养老医疗险等,是否有工伤险?保险公司和车主是否应该在医疗费和误工费等理赔的基础上,承担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如果保险公司和车主不认,环卫单位是否应该理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pv_zx(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11-12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