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关于修建铁路征用土地的问题
关于修建铁路征用土地的问题 我们自然村土地在修建阜淮铁路时被征用取土了,当时和群众说取土深度不超过1.5米,取土后整理下还可以使用,每亩每年补偿170元青苗费,共计补偿3年合计510元,每年在补助几个月长缺粮。铁路修好后经生产队把土地分给群众每家每户整理使用,两年后镇政府组织群众义务出工挖鱼塘垫地,垫好后对外承包,承包费镇政府收取,失地群众在也没有补偿了,又过了几年,镇政府把土地交给了行政村,行政村一直管理了现在,现在我们群众在网上看到了一个情况和我们一样的案例,他们经过司法途径都把承包费补偿给失地群众,现在群众问行政村要地,行政村也没有理由、没有依据就是不给,现咨询一下群众用什么方法要回土地,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阜阳百姓(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4-06-06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