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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离职需要交纳培训费吗

离职需要交纳培训费吗 2012年12月10日,我通过学校的招生就业办公室去某公司实习,并签订就业协议,2013年7月10日顺利获取毕业证书,2013年9月16日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签订合同时某公司没有事先填好甲方的条款,而是我们先填的乙方条款,(空白合同)而且合同签完后应该是一式三份,我们也没有合同的单子,而且甲方的公司名称也没有对我们说,告诉我们不会亏待我们的,2014年5月26日由于工资低,待遇差,所以递交辞职信,同时我联系人资部进行协商,结果却告知要交5000元的培训费,(签订合同时没有说要交培训费)而且要工作到6月26日,昨天我又找人力资源部进行协商,结果人力资源部领导和我转移话题,我想要看合同,可领导说要开会来推脱,那如果我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按照正常的劳动法是不是不应该交培训费?更何况即交培训费又坚持到月底,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三班小伙(安徽-铜陵)
提问时间:2014-06-0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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