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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8日下午,陈某(女)外出打工回家,邻居杨某随后冲进陈某家中对陈某进行殴打
2014年1月18日下午,陈某(女)外出打工回家,邻居杨某随后冲进陈某家中对陈某进行殴打 2014年1月18日下午,陈某(女)外出打工回家,邻居杨某随后冲进陈某家中对陈某进行殴打,陈某的哥哥和母亲出来阻止时,邻居杨某掏出腰上的刀(长十5公分左右)将陈某哥哥的手臂刺伤,陈某家人报警后邻居杨某逃走,后同村人将陈某和其哥哥送入医院救治,当地派出所来到陈某家中进行取证拍照,派出所人员让陈某和其哥哥先治疗,1月29号陈某和哥哥出院、医院诊断结果是陈某鼻骨骨折,陈某哥哥手臂软组织裂伤,长4公分。当地派出所又要求陈某和哥哥做伤情鉴定,3月5号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两人均为轻微伤。陈某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派出所将案件移交公安局,公安机关对杨某处以拘留,因杨某于3月1号外出打工未回,公安机关延后执行。对陈某兄妹住院医疗费等未进行处理,陈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杨某偿还医疗费用等两万8千元。被告杨某接到法院传票后拒绝出庭(杨某于3月1日外出打工未归)法院对原告陈某和她哥哥提出要等到被告回家后才可受理此案件,现在陈某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天津)
提问时间:2014-06-06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