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公司不发高温费及法定假日不发3倍值班费,我能否以这
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
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经济赔偿。
高温补贴并非单位必须发,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确未足额支付工资属于第(三)项,您可据此要求,需要有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