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业务员要不回货款,是否担责
业务员要不回货款,是否担责 我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于13年跟客户(个体营业户)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货到付款,合同是未税合同,有客户的签字盖章,当初跟客户签订的时候,由于客户没有传真机,是我代表公司给客户发邮件的,客户签订之后,也是发扫描件给我的,但是公司出货必须要客户传真回传才行,不然就必须由我与我的直接主管签字且盖担保章才能给客户发货,后把货发给客户之后,客户一直没钱付,且到现在为止客户一直不给钱。客户生产的产品有季节性,销售集中在5月份,去年未销售出去,今年客户销售了产品,只给付了一部分钱,还有一大半未付,现在客户一直说没钱付,这种情况若出现烂账死帐的货,我是否需要对未回的款负责,若承担责任的话比例大概是多少,另外我跟客户签订的合同(是由邮件往来)是否有效,有效的话,我跟我主管所签字盖担保章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zhz(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4-06-05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