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要孩子抚养权,有可能赢吗?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答:你的说法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父母对孩子有法定抚养义务,不能够约定减免,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仍然应当支付必要的生活、教育费。
你的说法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父母对孩子有法定抚养义务,不能够约定减免,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仍然应当支付必要的生活、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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