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幼儿园意外伤害赔偿

幼儿园意外伤害赔偿 我家小孩在幼儿园上中班,今年10月28日在学校时在饮水机那里接水喝,被另一个小朋友一推,开水全部倒在手上,造成左手及左前臂二度烫伤,在荆门石化医院门诊治疗,花去费用321元,幼儿园方面出了177.6元.她妈妈在宜昌市一家私人诊所上班,为了照顾小孩,请假在家护理了10来天,因未上班时间太长,被老板辞退了。另外,每次打针换药我们都乘车去,共花去车费70元.小孩治疗到彻底恢复一共历时20天.幼儿园的意见是承担医疗费用,然后把小孩未上学的两个多月的费用退还给我们,不愿意做其他的赔偿。我们要求幼儿园方面赔偿因为此事对我们造成的损失,包括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和适当的精神损失费。这些要求合理吗?精神损害赔偿多少钱合适?
   另外,补充一下,她妈妈每月1500元工资。同公立学校相比,私立学校赔偿要加倍,是这样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jxxlj……(湖北)
提问时间:2010-11-11 15: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