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求给予法律援助和意见
请求给予法律援助和意见 事件说明:1.受害者为山东省单县时楼镇孙庄村吴庄吴都灵
2.施暴者为山东省单县时楼镇孙庄村支书李志民的大儿子李春雷
3.渎职者为村支书李志民和时楼镇派出所
事件经过:2010年11月9日,时楼镇供电所职工吴都灵、乔启成、时维省等人为孙庄新建鸡棚架设低压照明线路,中午在孙庄村时维省家中吃饭,其中村支书李志民在场。刚吃完饭,村支书的大儿子李春雷来到时维省家,找到吴都灵,气势汹汹地责怪其断了联通基站(位于吴庄)的电。事实上断的电的事与吴都灵无关。在吴都灵刚刚解释时,李春雷开始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ZBWZB……(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0-11-11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