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员工在厂内被原本厂员工追杀造成重伤,被害人可以追究厂方部分责任吗?
员工在厂内被原本厂员工追杀造成重伤,被害人可以追究厂方部分责任吗? 我堂弟之儿在广东某厂打工,被原同在该厂打工的一名员工纠集了十多人两度进厂追杀,第一次进厂追杀找不到被害人故没有成血案,厂方已知此事,但没有加以防范:第二次追杀凶手则将被害人砍倒后逃窜,被害人是在厂方报警后被公安部门送医抢救方幸免一死。就医期间,医疗费由厂方垫付,花去五万多元,出院后,厂方从被害人的工资中如数扣还。被害人伤情,经公安部门鉴定为重伤。目前凶手已被警方缉拿,被害人没有在厂方和凶手那里得到作任何补偿。请问,被害人可以追究厂方部分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jg195……(广西-来宾)
提问时间:2014-06-03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