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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我跟我老婆离婚了,离婚协议是在民政局签的,由于是男方过错,协议上写的是补偿30万,已支付15万,可在我们离婚的时候,我们的共有财产总共就15万,现在她又找了一个男的,我想知道我起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如果不可以,到剩下的15万,我不给,我要付啥法律责任吗?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法院强制执行会拍卖我名下的不动产吗?我要是再婚,她有没有要求要求我的老婆偿还剩下的15万呢?求解答,因为当时离婚时候我已经等于净身出户了,求法律高手支招我怎样避免支付剩下的15万,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29402……(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4-06-02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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