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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 我用我自己的身份证给别人借了高利贷(利息是百分之五十)。。。当初借的是一万元。。现在两个月涨到3万元了。。。身份证上的签名和画押都是我自己写和画的。。。。那个钱是我的一个朋友拿了,可是现在那个朋友找不到了。。。我和我朋友之间也没写借据之类的。。。我又不想还这个钱。。这个事可以报警解决吗?放高利贷的人是学生。不是那种正规的单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下一站悻福(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0-11-10 16: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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