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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名义向另一股东借款

以公司名义向另一股东借款 我和一个朋友合伙开了家XXX有限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因资金周转不足,想追加资金另一股东没有钱,于是和我商量以公司名义向我借款,他是公司法人同时拥有公司85%的股份,而我只是公司其中股东之一拥有15%的股份,请问这样的借款合法吗?如果公司破产,所借出资金可以追回吗?而借据上借款人只加盖了公司公章,没有法人签字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ex12……(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5-3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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