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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妥善解决代课教师的问题
关于妥善解决代课教师的问题 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川办函[2012]184号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
二,多措并举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一)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
三台县就对在岗的87人实行定向公招考试,没有教师资格证(不能参加考试)的有6 人,要招78 人。81 人参考,为3个落差,教育局而是拿计划生育作为招聘条件之一。没有采取“择优录用”。在成绩公布后被举报违反计划生育的有11 人,我们联合起来找政府,人社局,计生局,教育局讨说法,他们向踢球一样打法我们。我们拿着以前“民转公”的各种文件以及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
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08]3号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发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尚未处理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已经处理的,不再重新处理。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纪律处分规定‣(川纪发„1995‟31号)、•关于修改†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纪律处分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川纪发„1998‟4号)同时废止。
我县以前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都有追溯期,分别设为1988和1998 年,只要是当地政府处理了的都不追究而且都全部转为公办教师了。我县在2004年有2000多名代课教师,县政府出文在1999年以前已经取得了大专文凭的保留下来,所以由115人变成87 人。三台县县政府三纪[2004]3号其中一条是在职的115人继续聘用,工资只拿公办教师的三分之二(现在的工资在1600左右),没有达到同工同酬,而工作量是最大的。已经辞退了的代课教师统一在1996年买保险。当我们得知川办函[2012]184号文件,要妥善解决代课教师的问题时,县政府不理不问。经过我们多次上访,县委和市委以及省委才协商对我们采取百分之九十的比例来招聘。经过审核
只有81人参考。对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倍感高兴。可没有想到为3 个落差,结果会是这样,政府宁可浪费8个名额也不由我们申述。我们11人中教龄最长的41年,最短的是17年。而且违反计划生育都是在当年经过当地政府处理了的。他们不设计划生育追溯期,而是采取一刀切。这81中有一半以上的人都生育了二胎,他们只查被举报了的人员,其他的人员不查。我们给县委领导写信,给县委,计算局,人社局,教育局写信,上交诉求书。时间过去4个多月,也多次找领导讨说法,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必须对招聘的代课教师普查,否则我们就不服。他们给我们的答复是:只要有人举报,我们就要查,不举报就不查;不管你们教书有多优秀,只要是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就不行;你们不服可以上告。。。。我们很无助,很无助。恳求律师朋友给我们之招,我们怎么做才能维权?
(川委发[2008]3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淡淡的牵挂(四川)
提问时间:2014-05-30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