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左大腿工伤骨拆住院冶疗半年后又查出大腿股骨头缺血性坏死谁之责任?
左大腿工伤骨拆住院冶疗半年后又查出大腿股骨头缺血性坏死谁之责任? 左大腿工伤骨拆住院冶疗半年后又查出
大腿股骨头缺血性坏死谁之责任?
2012年10月份,我在单位上中班更换灯泡,不小心从板凳上掉下来,当时没感到疼痛,还继续上班到期天亮。下班后去医院检查,拍片左大腿骨拆。随即住院冶疗,冶疗开刀打钢钉2个,第一、二天不疼,第三天开始疼痛难忍,且在床上做牵引,医生说是异物反应。约2月左右,疼痛实在不能了,医院医生又说异物反应感染,要开刀消除部位感染(此时拍片骨拆部位已愈合)。就这样子医院就又给我第二次开刀,第二次开刀后在床上继续牵引。就样子从骨拆进院、两次开刀冶疗,约半年余。待免强下床后,发现右大腿直接不能动,且右大腿短了30毫米(在院医生测量后知道)。根本就不能下地行走(右大腿不能打弯,且疼痛难忍)。在院医生说,可出院在家多锻炼一段时间,走走路就好了,随即出院。出院在家锻炼(免强每天锻炼)1月余,发现越来越不能走路.随后去武汉同济医院检查,确珍为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我随后在该院做了更换金属股骨头手术,现在可以走路,但我成了终生残疾人。医院说:“每10年左右就得换一次股骨关节”,这 使我不但要多次承担肉体的疼痛,还要多次承担高昴的医疗费,这个痛苦我实在难以承受。我想在这里请教医学专家、法律专家:
一、我认为是医院冶疗过错,给我造成了终生残疾。理由如下:
1、我请教了给我更换股骨医院的医生,说要看第一次住院时拍的片子,我去但第一次住院医院的医院要时,说没有了侧身拍片,查也查不到了。这么重要冶疗方案片子竟说没有了,因此我认定是我第一次住院的医生和医院,在有意掩盖冶疗过错。就是第一次打钢钉是打穿了,股骨造成缺血坏死,给我造成了终生残疾,对吗?
2:第三次住武汉同济医院开刀做了金属股骨头关节,现在已能走路,证明了我第一次住的医院说我(我住院第二给我打钢钉,疼痛,再后说是异物反应,再开第二次刀说消除异物反应感染,住院半年多,左大腿短了30毫米,又说锻炼锻炼就好了)打钢钉异物反应的说法是完全错的,是在完全的掩盖冶疗过错。
3、我才50岁,好好的身体,只因为一个小小的骨拆,医院竟给我冶的非要更换金属股骨关节,以后还多次更换股骨关节,使我成了残疾人,我认为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请医学专家、法学专家给我一个法学、公正的评判。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1399……(贵州)
提问时间:2014-05-30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