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怎样才能获得我家5口人的宅基地?
怎样才能获得我家5口人的宅基地? 我是嘉善县人,三级肢体残疾,和父母亲一起立户,拥有三间平房和三间辅助房,六亩左右承包田。本人因无能参加田间劳动在镇上自谋职业。在父母85高龄时(约2005年),父母将三间砖木结构的平房卖给了来本村种田的外地人(未办过户手续,外地人的户籍也未迁入本地),父母自己居住在旁边的二间辅助房内生活。
2009年左右,卖给外地人的平房妨碍了村里的水泥路浇筑,村里以危房修建的名义,同意外地人把平房拆除,在原平房宅基位置向后推移近10米造起了三间二层楼房(此房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而建,建后未办房屋产权登记)。
现在我因儿子已结婚生子(全家户口5人)需要生活用房而向村里申请建房宅基地,但村里说我的宅基地上被外地人造房子了而不能再批给我家。
问:1.户口未迁入的外地人是否可在本村建房?
2.外地人在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否合法?
3.原本属于我家的老房子早已拆除,村里却不给我家批宅基地,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
4.我得怎样才能获得我家5口人的宅基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语如哥(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4-05-28 15:06